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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基础课部质量保障工作小组的通知

    2026-09-03  

    各教研室: 

    为全面落实《沈阳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沈阳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系统推进本单位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强化“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确保教学质量保障职责有效履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基础课部质量保障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 芳(基础课部部长)

    副组长:董婷、杨巍、高宇、莫成刚 (基础课部课程负责人)

    成 员:基础课部校级督导员、办公室科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课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材料汇总。

    二、主要工作职责

    工作小组依据学校“943”质量保障体系要求,统筹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将质量保障职责分解到课程及教师个人,明确任务分工与责任要求

    (二)配合学校督导工作,发挥校级督导员作用,组织开展院内督导检查,定期召开督导反馈会议,向教师传达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三)配合学校关键节点检查,自主开展院内关键节点补充监控(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试卷归档、教学材料存档等专项检查),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并落实改进措施。

    (四)定期查阅学校层面提供的课堂、毕业生、在校生、教材、课程等监测评价报告,对数据进行分专业、分课程的深度分析,推动数据驱动的教学改进和管理决策

    (五)建立质量改进闭环机制,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督导反馈、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各类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跟踪整改效果,推动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文件或流程优化。

    (六)组织开展质量主题活动(如教学质量研讨会、优秀教学案例分享、质量知识学习等),选树质量先进典型,营造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氛围。

    (七)按学校方案完成课程自评估,探索具有基础课部特色的评估机制,如院内课程同行评议等。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质量保障重点工作。

    (二)各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保障工作日常联络与材料报送。

    (三)工作小组应于每年年末对照学校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提交年度质量保障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质量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小组落实各项任务,共同推动基础课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沈阳工学院基础课部

    20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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