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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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教师职责

    2020-07-11  

    实验教师职责

     

    一、实验室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实验教学,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按教学安排进行上课,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课或变更上课时间。

    二、实验课前必须准备好相应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写出包括完整数据和处理结果的实验教案。

    三、实验前,要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不预习或预习没有达到要求者,不准上实验课。

    四、实验进行中,教师应积极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测得的实验数据,并签字备案,凡未按要求记录实验数据或有严重错误,或抄袭、伪造数据者,不予通过,应重做。

    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写出评语,记载每位同学的成绩,并将学生的实验报告交实验室负责人留存,以用于实验教学工作的研究、分析。

    六、实验结束时,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工具完好,如发现有缺损,教师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情况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遗损事故报告单”,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认真研究实验教学方法,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及时更新陈旧落后的实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