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沈阳工学院基础课部、沈阳工学院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体育部 校足球俱乐部
一、活动背景
为了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展现青春活力,我们在此提供了一个互相竞技的舞台——“院长杯”足球赛。本次赛事的举办能够充分地增强同学之间的凝聚力,锻炼他们的团队合作精神,体现当代竞技运动精神。
二、活动目的
为增进我校同学们的友谊,丰富大学生活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息,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打造一个有特色的足球活动品牌,满足足球爱好者对足球的欲望和激情,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同时也为未来校队选拔人才,我校决定举办“院长杯”足球赛。
三、活动宗旨
立足同学,服务同学
四、活动特色
在娱乐中学会团队合作,在挑战中超越自我。
五、活动主题
快乐足球,快乐你我他
六、活动时间
2018年4月
七、活动地点
学校田径场
八、报名有关事项
1.参赛对象:在校学生。
2.报名注意事项:各二级学院限报1队,各二级学院限报18人。
3.参赛选手要求:所有参赛选手都须保证参赛时身心健康,适合比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有医疗保险。
4.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表纸质于4月8日12点整交体育教研室(体育场看台一层),同时进行抽签工作,参加抽签人员:各院领队或教练或各院体育部长。电子版当天16:00点前发至1207145753@qq.com 联系人:尹钧茹 18340320751
5.报名表(附件一)
九、比赛规则
1.各参赛队要求服装统一,须穿平底或软钉球鞋。
2.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3.换人要求:每场比赛可以换5人,换下不能换上。
4.一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比赛中均有效。若队员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将酌情给予停赛处罚。
5.比赛各队须提前30分钟到场,开赛前10分钟由主裁和边裁进行队员资格证件检查(学生证),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6.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四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7.比赛开始后(时间以当场裁判掌握为准),一方仍无法进行比赛则判该方弃权(由裁判、组委会签字生效),其该场比赛以0 : 3记负(队员少于8人 不得比赛)。
8.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组委会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
9.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领队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十、奖励办法
1.设冠军一个、亚军一个、季军两个;
2.最佳组织单位。
3.最佳射手、金手套、最佳球员各一名。
4.任何人都应完全服从裁判,对裁判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其相关球队将受到纪律处分。
5.比赛中的技术问题、队员资格纠纷由组委会和各队领队协商解决。
6.在比赛过程中,所有球队人员(包括场上队员、替补队员、领队以及本队啦啦队)必须绝对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罚和尊重对方球队人员。如有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或对对方球队人员行为恶劣的情况,将受到纪律处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沈阳工学院基础课部
沈阳工学院学生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