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
为了提高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率,使其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广大教师和同学服务,特制定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
一、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条件:
1. 多媒体教室是供师生进行多媒体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原则上不得作为它用。
2. 基础教育学院的各部门及学生团体如有特殊需要,需要提前申请,学生团体的使用行为,由学工办主任审批,教师使用行为由教研室主任审批。审批结束后与教学秘书联系,以便合理的统筹安排。
二、多媒体使用的要求:
1. 使用者应先熟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正确操作设备,爱护设备,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2. 不得在多媒体的设备上随意安装更改操作系统和其他应用软件,如有需要请提前一周与多媒体管理人员联系。
3. 使用计算机时,不得随意设置口令、密码。
4. 使用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教学设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失灵。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处理。
5. 下课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关闭设影仪、音响和计算机,锁好机柜,关闭教室的电灯,方可离开。
6. 对于不按规定操作,下课不关闭多媒体设备的本院教师,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外院教师,将情况反馈给所在院系。严重操作不当或未按本规定使用多媒体设备,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学院将追究使用者相应的责任;对于多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老师,我们将不再安排多媒体授课。
7. 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保持教室环境整洁,严禁将杂物等放置在设备工作台内,做好防水、防电、防火、防盗工作。
8. 严禁在基础教育学院教学楼内吸烟。(楼外有吸烟区)
基础教育学院
2015/3/18
附件:基础教育学院教室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