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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沈阳工学院第二届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2023-04-03  

    为了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提高应用数学模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自身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意识,为省级和国家级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输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学院和基础课部将联合举办沈阳工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基础课部

    承办单位:基础课部

    二、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0:00—2023年4月12日20:00

    竞赛时间:2023年4月14日(周五)上午9时—2023年4月17日(周一)上午9时

    竞赛地点:不限

    三、竞赛资格和要求

    1.参赛对象为沈阳工学院在籍的本科学生。

    2.竞赛以队为单位参赛,每支队伍由3名学生组成,包括队长1名,队员2名,学生自行组队,专业和年级不限。

    3.每支队伍可设指导教师一名(自行联系指导教师),从事赛前辅导,但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适当简化的实际问题。

    五、竞赛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4月12日20:00,每3人一组,组建队伍后,务必加入建模校赛群QQ群:202982562,并在群内按照指定的格式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个人信息不明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学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4月13日将在建模校赛群QQ群:202982562公布成功报名参赛队伍信息。

    3.4月14日(周五)上午9时,在建模校赛群QQ群:202982562发放试题(A、B两道题),各参赛队任选一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一篇(作为答卷),每队只能参加一道题作答。并于4月17日(周一)上午9时之前,每队的队长将论文word或pdf电子版(将程序代码作为附件附后,若没有,请在论文最后注明“无程序代码”)发送至邮箱:459472241@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队伍编号+队长姓名学号+所选题号(如01+小明2120211000+A)。迟交的答卷不能参加评审。

    4.比赛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比赛期间,参赛队队员可以利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各种软件。严禁抄袭或模仿已有论文成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队员需根据竞赛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

    六、评分办法与标准

    1.由竞赛举办方从我校遴选评审教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打分。

    2.评审以答卷(论文)的合理性、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设置若干优秀奖。比赛将按照[沈工院发〔2017〕63号]《沈阳工学院创新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创新活动学分认定参考标准,以校级大创竞赛标准给予学生创新学分。后续将择优推选获奖学生(依据学生主观意愿)参加辽宁省数学建模竞赛、东北三省数学建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八、竞赛相关事宜联系人

    此次竞赛的组织工作由基础课部和沈阳工学院数学建模社团统筹安排。

    相关事宜联系人:基础课部刘晶晶老师、魏兰慧老师

    数学建模协会会长颜炳晨 电话13795009836

     

     

    沈阳工学院

    20234月3日